李秀娘十五年前出生在五柳镇的五凤村,是附近远近闻名的美人胚子。看到她的人都说,她一定是富贵夫人的命。不过秀娘身上大约应了一句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,她的家境并不富裕,父母都是最朴实的庄稼人,靠天吃饭,家里总共六口人,秀娘是家里的老大,秀娘的母亲生了三个女儿之后,才生出了李家唯一的男丁,为了表示重视,还特地让村里的先生取了个名字,叫宗宝。
这天秀娘依旧同往常一般,去地里给劳作的父亲送饭。路上遇到了一群郊游的公子。秀娘毕竟是大姑娘,看到一群男子路过,只得慌张的低下头,背身而立,等着这些公子哥儿先过去。
今日是五柳镇富商公子林子镇的十七岁生辰,他听说五凤村风景极好,便招呼平时往来的好友到此郊游。刚进村,就见到了素衣裹身依旧看的出绝代风华的秀娘,顿时惊为天人。怕唐突了佳人,只得匆匆回镇,使人来村里打听秀娘的情况。
秀娘的父母是很普通的庄稼人,认识的最大的人物大约就是村长了。这下子村长领来了一个据说是五柳镇贵客的人,李家夫妇顿时有些不知所措,当听到是来为五柳镇富商林大富独子提亲,欲娶李家闺女秀娘为贵妾时,夫妇两个有些惊讶,但很快就拒绝了。李家有个读书据先生说很有前途的宗宝,李秀才李举人甚至李大人,不能有一个为妾的姐姐。
林大少听说李家拒婚是因为不愿为妾,就跟父母商量着娶秀娘为妻。 林富商虽说自己也是庄稼人出身,但是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,不过他的白手起家确实也证明了这点。他不愿给儿子娶个将来不能助他的妻子,无奈本来就是独子的林少爷现在还无法理解父亲的苦心,只是一心要娶那个漂亮女子为妻。撒泼耍赖,连绝食都用上了,终于在与秀娘见面之后的五个月将美jiao娘娶进了门。
新婚燕尔,自是恩爱的,新婚之初,林公子重金买了个白玉镯送给了娇妻秀娘。秀娘看到这个玉镯时,确实是喜欢的,天下女子大多爱金银玉器,何况是成色如此之好的白玉镯。每日都要摩挲数次,每半月都要用水清洗,用软布擦拭。
婚后一年,秀娘依旧没有喜信,林家公婆本就对秀娘家世不喜,便欲为独子纳妾,以延续血脉。半年前,林家公婆也提过纳妾一事,林少爷马上就拒绝了,不过又过了半年,再提此事,林家少爷就默认了。 于是秀娘在婚后一年,家里多了一口人,不是添丁,而是添了个美妾。
美妾是五柳镇徐员外家的千金,琴棋书画都略通。要说为什么这么个千金小姐会愿意与人为妾,唔,不知道是被哪本书带歪的,这孩子是个相信真爱的。觉得自己才是林大少的良人。
徐小姐,长相自是不如秀娘美艳的,不过文化修养要高些,林公子,虽说家里是土豪,不过总有些附庸风雅。秀娘虽然长得好看,不过看了一年,林公子觉得,或许现在看来还是徐美妾的才华更亮眼些。
林公子在徐美妾进门前再三跟秀娘保证,绝对一个月里面分成三份,两份来秀娘这,一份去徐小姐那儿。徐美妾进门后,头三个月,林公子确实是按照承诺的,可是渐渐的,时间变成了两人共享,然后徐美妾的时间渐渐超过秀娘,然后,进门五个月的徐美妾有了两个月的身孕。
秀娘不停摩挲手里的玉镯,虽然这几个月林公子一直往她房里送一些珠宝首饰以弥补他的缺席,可是秀娘依旧最喜欢这个镯子,因为这是她进门之初他给的第一份礼物。
秀娘依旧保持半个月清洗一遍玉镯的习惯,只是偶尔清洗的时候水面会出现一些涟漪。
在徐美妾有身孕四个月后,秀娘迎来了她心心念念的孩子。林公子很高兴,徐美妾是个旺子嗣的,进门没多久,正妻也有了孩子。徐美妾生了个儿子,林家后继有人了,满月的时候大办酒席,并当场宣布,徐美妾成了林少的平妻。
在林小少爷满月的第二天,秀娘早产生下了他的妹妹。林少倒是挺高兴的,这下儿女双全了,林公婆觉得,秀娘的家世本就差,又生了个女儿。不如跟徐平妻掉个个儿,反正她那个弟弟暂时还看不出什么有出息的地方,考了两次都还是秀才。
于是板上钉钉,秀娘变成了平妻,徐小姐成了主母。秀娘做主母的时候从没让徐小姐请安,徐小姐上位之后,说林家也是有规矩的人家,该请安的不能省。
秀娘的女儿早产了一个多月,身体有些不好,有天晚上受凉了,到第二天白天有些烧,按土法退了烧,没想到晚上烧又起来了。秀娘想让人出府请大夫,守门的说要林少奶nai手~里发的对牌。然后耽搁了一夜,秀娘抱着反复抽chu哭泣的孩子枯坐了一夜。
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大夫才来,孩子已经嘴唇发黑,呼吸困难了。秀娘把女儿埋在村子里,摸黑去埋的,早夭的孩子是不能进祖坟的,只能埋在野地里,没有名牌,没有坟包。
没关系,宝宝,娘很快就来陪你。 秀娘就像是被采下的花,本来是浸在水里的,现在离了水,迅速地衰败了下去。
临走前,只有一个要求,把她的尸身交给她弟弟。她在埋葬女儿的那个晚上,已经跟弟弟说了,她将来要和她的宝贝埋在一起,一个碑,一个冢。
秀娘去世六年后,李宗宝中了进士,选择外放回乡。
师傅,真的要挖吗?
你傻呀,听说这儿埋的是林大少的小妾,也受过宠的,总会给点值钱的陪葬吧。
……
真晦气,只有一个手镯。
师傅,还是把坑埋上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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蝶舞姐,我没骗你,这个镯子你再看看,成色多好啊,上好的货色,要不是那家人急等用钱,不会这么低的价格就出手的。
好,那就留下吧。去小月那拿钱。
蝶舞是花满楼的花魁,不过已不是卖艺不卖身的那种了,可以说,是个过气的花魁,十年前才15岁的蝶舞,以一曲莲上舞闻名天下,17岁开始挂牌接客。这两三年,花满楼捧了个新的花魁,妈妈才松口让蝶舞自赎或让他人为她赎身,不过价钱不会低就是了。
蝶舞其实自己有钱赎身,只是家里的亲人已然不在,天下虽大,却有无处容身之感,虽说已然过气,容貌却依旧是出众的,只是客人们喜新厌旧罢了。一个人生活怕是不能安稳度日。
一年多前,跟别的姑娘一样,选了个书生,资助他上京赶考……好像赌输了呢。按理早该回来了。 钱暂时不用花在正经过日子上,就只能花在买首饰上了。蝶舞拿起桌上的镯子,确实是个好的。看着就很舒服,刚把玉镯戴上的时候,全身都仿佛打了个寒战,一直冷到心里。慢慢的手镯被身体温暖,渐渐感觉不到它的存在,仿佛它本就应该在那儿。 又过了几个月,书生的同窗回来了。带来了噩耗,他说书生中了进士,不过回程途中重病去世了。 原来不是赌输了,只是运气不够好。 同窗经常来,回忆同书生的往昔,说书生本来打算回来后就与她成婚,说他病重时除了放心不下父母,最不舍的就是她。然后终于说到了重点,说书生临终将她托付给了他。 蝶舞想,那就这样吧,年华一天天老去,是该找个人托付了,书生的同窗,应该是可信的吧。然后成婚,然后蝶舞的体己越来越少,终于有一天,同窗被衙役带走了,谋财害命,原来书生不是重病而亡,而是因为她助的财而死。 快身无分文了呢,除了手上的玉镯,不过还能撑多久呢?不如归去。曾经和书生在这儿看过晚霞,很漂亮,至今都记忆犹新。原谅我,来晚了,还有,不要嫌弃我。
阿彩今年十二岁,跟父母弟弟住在海边的渔村。村里的祖辈都是靠采珠为生,这样的人被称作采珠人。村里的人采的是海水珍珠,这比采江河湖泊中的淡水珍珠风险大了很多。所以村里的孩童在五岁以后就在家里用水盆练习闭起,到七八岁便随着大人学习游泳,潜水,及浅水采珠。到十五六岁,大多数孩子都已经可以带全装备潜海采珠了。
采珠人通常是父子、兄弟结伴,十余个人驾驶着一艘采珠船,一同入海作业。身强力壮、水性好的青壮年男子, 系一根细而长的绳索在腰部,一手持一柄采珠刀,一手挽一只竹制采珠篓底,深吸一口气,入海采撷珍珠贝,剩下的人在采珠船上负责驾船和接应,当绳索晃动时,需要马上拉绳索将采珠人提上水面,如果不及时,采珠人很可能会窒息而死。
阿彩虽是女孩子,不过仍然学习了如何采珠,因为潜海采珠,危险性极大,特别采珠人若是潜入几十米的深海采珠,不但要承受来自海水的巨大压力,面临被暗流卷走、漩涡吞没的风险,还随时会遭受毒海蜇、毒海蛇和恶鲨的突然袭击,这些都是致命的。但繁重的珠税不会因为采珠人的逝去而有所减少,家里如果失去一个采珠的主要劳力,就要有新的人顶上,否则也许就是整个家庭的覆灭。阿彩的童年就是在练习采珠,以及对出海采珠亲人的担忧中度过,自然,也少不了小伙伴。 蒋越和王琳,是阿彩的青梅竹马,王琳是青梅,蒋越是竹马。他们都住在隔几公里的邻村。早些年邻村的孩子们来看采珠时认识的。蒋越所在的村子基本都是靠打猎为生,蒋越是个打猎的好手。 这个送你,你不是一直很想要个玉镯吗? 好漂亮,可是要是下海采珠的话,容易碰坏的。我还是不要了。 傻阿彩,你又不是天天下海,下去的时候脱掉就好啦,平时可以戴的,我是专门为你买的,收下吧。 很贵吧?不会,是用打的猎物换的。 阿彩你就收下吧,阿越打了很久的猎物才换来的。 阿彩十分喜欢这只玉镯,只觉得就算是最大最漂亮的珍珠都不如它好看。只要有练习下海采珠,都要卸下,回来也是把身上洗干净才戴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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